在C语言中,用户标识符是用来命名变量、函数、数组、结构体等元素的名称。以下是C语言的用户标识符命名规则:
标识符由字母、数字和下划线组成。
标识符必须以字母或下划线开头,不能以数字开头。
标识符区分大小写,例如"count"和"Count"是不同的标识符。
标识符的长度没有限制,但建议不要超过31个字符。
C语言关键字(如if、for、int等)不能用作标识符。
标识符不能包含空格、标点符号或特殊字符(如@、#、$等)。
标识符不能与C库函数或其他标准标识符相同,以免发生冲突。
以下是一些合法的C语言标识符的例子:
myVariable
counter
MAX_SIZE
calculateArea
_privateVar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C语言对标识符长度没有限制,但一般建议使用有意义的、简洁的标识符,以提高代码的可读性和可维护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