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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vaScript如何实现创建自定义对象

发布时间:2021-04-12 12:31:00 来源:亿速云 阅读:167 作者:小新 栏目:web开发

这篇文章给大家分享的是有关JavaScript如何实现创建自定义对象的内容。小编觉得挺实用的,因此分享给大家做个参考,一起跟随小编过来看看吧。

具体如下:

1. 对象字面量方式

对象字面量方式是创建自定义对象的首选模式,简单方便。

var per = {
 name:'zhangsan',
 age:25,
 job:'html',
 sayName:function(){
  alert(this.name);
 }
}

缺点:使用同一个接口创建很多对象,会产生大量的重复代码。比如我想再创建一个per1对象,我就得把上面的代码再重新写一遍,改变不同的属性值。

2、工厂模式

工厂模式抽象了创建具体对象的过程。由于在ECMAScript中无法创建类,开发人员就发明了一种函数,用函数来封装以特定接口创建对象的细节,如下面的例子:

function createPerson(name,age,job){
 var o = new Object();
 o.name = name;
 o.age = age;
 o.job = job;
 o.sayName = function(){
  alert(this.name);
 }
 return o;
}
var person1 = createPerson('zhang',30,'java');
var person2 = createPerson('zhao',25,'php');

函数createPerson()能够根据接受到的参数来构建一个包含所有必要信息的Person对象。可以无数次的调用这个函数,而每次它都会返回一个包含三个属性和一个方法的对象。

缺点:工厂模式虽然解决了创建多个相似对象的问题,但却没有解决对象识别的问题(即怎样知道一个对象的类型)。

3、构造函数模式

可以使用构造函数模式将前面的例子重写如下:

function Person(name,age,job){
 this.name= name;
 this.age = age;
 this.job = job;
 this.sayName = function(){
  alert(this.name);
 }
}
var person1 = new Person('zhang',30,'java');
var person2 = new Person('zhao',25,'php');

创建自定义的构造函数意味着将来可以将它的实例标识为一种特定的类型。而这正是构造函数模式胜过工厂模式的地方。

然而,使用构造函数的主要问题,就是每个方法都要在每个实例上重新创建一遍。在上面的例子中,person1和person2都有一个名为sayName()的方法,但那两个方法不是同一个Function的实例,创建两个完成同样任务的Function实例的确没有必要;况且有this对象在,根本不用在执行代码前就把函数绑定到特定对象上面。因此可以像下面这样,通过把函数定义转移到构造函数外部来解决这个问题。

function Person(name,age,job){
 this.name= name;
 this.age = age;
 this.job = job;
 this.sayName = sayName();
}
function sayName(){
  alert(this.name);
}
var person1 = createPerson('zhang',30,'java');
var person2 = createPerson('zhao',25,'php');

在这个例子中,我们把sayName()函数的定义转移到构造函数外部。而在构造函数内部,我们将sayName属性设置成等于全局的sayName函数,这样person1和person2对象就共享了在全局作用域中定义的同一个sayName()函数。这样确实解决了两个函数在做同一件事的问题,可是新问题又来了:在全局作用域中定义的函数实际上只能被某个对象调用,这让全局作用域有点名不副实。更让人无法接受的是:如果对象需要定义很多方法,那么就要定义很多全局函数。好在,这些问题可以通过使用原型模式来解决。

4、原型模式

我们创建的每个函数都有一个prototype(原型)属性,这个属性是一个指针,指向一个对象,而这个对象的用途是包含可以由特定类型的所有实例共享的属性和方法。使用原型对象的好处是可以让所有的对象实例共享他所包含的属性和方法。

function Person(){}
Person.prototype.name = 'zhang';
Person.prototype.age = '22';
Person.prototype.job = 'html5';
Person.prototype.sayName = function(){
 alert(this.name);
};
var person1 = new Person();
var person2 = new Person();

原型模式也不是没有缺点。首先,它省略了为构造函数传递初始化参数这一环节,结果所有实例在默认情况下都将取得相同的属性值。虽然这会在某种程度上带来一些不方便,但还不是原型的最大问题。原型模式的最大问题是由共享的本性所导致的。

原型中所有属性是被很多实例共享的,这种共享对于函数非常合适。对于那些包含基本值的属性倒也说的过去,通过在实例上添加一个同名属性,可以隐藏原型中的对应属性。然后,对于包含引用类型的属性来说,问题就比较突出了。

function Person(){}
Person.prototype = {
 constructor:Person,
 name:'zhang',
 age :'22',
 job :'html5',
 friends:['wang','li'],
 sayName : function(){
  alert(this.name);
 }
};
var person1 = new Person();
var person2 = new Person();
person1.friends.push('zhao');
alert(person1.friends); //'wang,li,zhao'
alert(person2.friends); //'wang,li,zhao'
alert(person1.friends === person2.friends); //true

从上面的打印的结果我们就可以知道为什么很少人单独使用原型模式了,实例一般都是要有属于自己的全部属性的。

5、组合使用构造函数模式和原型模式

组合使用构造函数模式和原型模式,是创建自定义类型的最常见方式。构造函数模式用于定义实例属性,而原型模式用于定义方法和共享的属性。结果,每个实例都会有自己的一份实例属性的副本,但同时又共享着对方法的引用,最大限度的节省了内存。

function Person(name,age,job){
 this.name= name;
 this.age = age;
 this.job = job;
 this.friends = ['wang','li'];
}
Person.prototype = {
 constructor:Person,
 sayName : function(){
  alert(this.name);
 }
}
var person1 = new Person('zhang',26,'java',);
var person2 = new Person('sun',25,'php');
person1.friends.push('zhao');
alert(person1.friends); //'wang,li,zhao'
alert(person2.friends); //'wang,li'
alert(person1.friends === person2.friends); //false

在上面的例子中,实例属性都是在构造函数中定义的,而由所有实例共享的属性constructor和方法satName()则是在原型中定义的。而修改了person1.friends(向其中添加一个新字符串),并不会影响到person2.friends,因为他们分别引用了不同的数组。

感谢各位的阅读!关于“JavaScript如何实现创建自定义对象”这篇文章就分享到这里了,希望以上内容可以对大家有一定的帮助,让大家可以学到更多知识,如果觉得文章不错,可以把它分享出去让更多的人看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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