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script 链式作用域
其实对于Javascript链式作用域的描述,包括,JS权威指南,都有些太冗长了--但是很准确:JavaScript中的函数运行在他们被定义的作用域里,而不是他们被执行的作用域里。
这句话有点难懂,但程序的设计,基本都是为了简单,便于理解的。记住JS中经典的一句话是,一切皆对象。
说白了链式作用域,其实就是Javascript的一个特性:子函数中可以访问父函数的所有变量。当然也包括全局变量window(一般的函数定义function a(){},其实都是window对象的子函数)。另外补充一下,函数定义有两种方式,其实略有差别:
var a=function(){}和function a(){},
稍后再解释他们的区别。
所以,我们看Crockford的<<Javascript语言精粹>>中就提到,要在一个函数中定义变量,要养成良好的习惯,请直接在函数开头定义变量。JS中这点上有别于其它语言的要求----尽量推迟变量定义(使用前定义)。
我们看一下laruence提供的例子:
var name = 'laruence'; functionecho(){ alert(name); var name = 'eve'; alert(name); alert(age); } echo();
这个例子其实很有迷惑性(会让人错误的以为,输出结果是:laruence,eve,error;其实结果是:undefined,eve,error),关键就是因为echo()函数中定义的var name='eve'。但其实换个写法,这个例子就很清楚了:
var name = 'laruence'; function echo() { var name; alert(name); name = 'eve'; alert(name); alert(age); } echo();
其实,上面的函数在JS引擎解析的时候,就会被解析成这样。如果你是初学者,其实这样理解就可以了。但如果你有别的程序的编程经验,例如java。就很容易被惯用思维给套住了,PS:本人就是给套住的一个。所以,还是按照Crockford的建议把,定义变量,请在函数顶部!!
还记得之前的问题吗?
var a=function(){}和function a(){}的区别。
它们的区别还变量的定义比较类似。一切皆对象。
他们两个在函数调用时,基本是等价的,但如果调用函数,在定义函数前就会有问题了。其实区别在于等号和function关键字。
var和function定义在预编译的时候被提前,var只是占位,具体赋值要等到JS引擎执行到这行。而function定义会在JS引擎预编译阶段就被直接放入到调用对象中。
还是要举例:
例子一:
alert( echo );//function echo(){return 1;}; function echo(){return 1;}; alert( a );//undefined var a=function(){return 1;};
所以,函数的定义也可以引申出一句话,请将函数定义放在顶部(先定义后调用)!!
其实还是习惯的问题,JS中一些代码的优良习惯有别于其它语言。建议大家读一下<<Javascript语言精粹>>。在开始学习一门语言时,最好从欣赏优秀的代码开始。而JS中,大家都喜欢用一系列充满迷惑性的代码来加深自己的理解,这其实是一个误区。
另外说一点,this关键字,laruence的解释很简洁到位:"谁调用,谁就是this"。英文版更详细一点:“In JavaScript this always refers to the “owner” of the function we're executing, or rather, to the object that a function is a method of. ”,中文解释:“在JavaScript中,this永远引用我们所执行函数的拥有者,更准确的说,this引用一个函数的方法对象”。
看看下面的例子,也是误导人的:
function a(){ g_value="uk"; } a(); alert(g_value);
其实,比较友好的写法应该是这样:
function a(){ this.g_value="uk"; } a();//a.apply(this); alert(this.g_value);
关于this关键字,和别的语言也有区别。首先它并不是实例的引用,而是调用它的上下文。上面例子的a(),等价于a.apply(this);
call和apply的用法是一样的,区别就在参数传递上。一个是一个一个传参数的,一个是将参数作为类数组传递的(注意这个地方是类数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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