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Java中的访问修饰符
Java面向对象的基本思想之一是封装细节并且公开接口。Java语言采用访问控制修饰符来控制类及类的方法和变量的访问权限,从而向使用者暴露接口,但隐藏实现细节。访问控制分为四种级别:
(1)public: 用public修饰的类、类属变量及方法,包内及包外的任何类(包括子类和普通类)均可以访问;
(2)protected: 用protected修饰的类、类属变量及方法,包内的任何类及包外那些继承了该类的子类才能访问(此处稍后解释),protected重点突出继承;
(3)default: 如果一个类、类属变量及方法没有用任何修饰符(即没有用public、protected及private中任何一种修饰),则其访问权限为default(默认访问权限)。默
认访问权限的类、类属变量及方法,包内的任何类(包括继承了此类的子类)都可以访问它,而对于包外的任何类都不能访问它(包括包外继承了此类的子类)。default重点突出包;
(4)private: 用private修饰的类、类属变量及方法,只有本类可以访问,而包内包
绿色 代表可行 红色 代表不可行
重要总结: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
protected:本人做了一次实验,发现在不同包的子类中,new一个父类对象,并用该父类对象去访问父类中的用protected修饰的类属变量和方法时不能访问,而new一个子类对象时,子类对象可以访问(说明protected修饰的类可以被其他包中的类继承)。也可以在子类重写父类的方法中使用super关键字调用。这岂不是和上面表格中的总结(红色对勾)冲突了?本人也是百思不得其解。最后在网上找到了一个相对比较认可的解释,如下:
protected修饰符的修饰的成员变量和方法也称为受保护的成员变量和方法, 受保护的成员变量和方法可以在本类或同一个包中的其它类(包括子类)中通过类的实例进行访问,也可以被同一个包中的类或不同包中的类继承,但是不能在不同包中的其它类(包括子类)中通过类的实例进行访问。
4. 如果一个类使用public修饰,那该类的类名必须与他所在的源文件名相同。一个.java源文件中有且只有一个public类,顶层类只能用public和默认修饰符(即无修饰符)修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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